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朝陽科技大學資訊管理系
學生「實務專題與服務學習」課程

 

一、目的:

為增加本系學生實務專題與服務學習經驗,達成社區服務學習之目標,學生應於第三學年度參與本系「實務專題與服務學習」課程。

  1. 105-1學期三年級服務學習安排2個單位如下(每位同學原則要服務8小時):
    A.義賣志工隊_9/24(六)8:30。  B.國立臺灣交響樂團_9/27(二)13:30開始。
  2. 服務學習時間每週六8:30~16:00(以文圖書館義賣志工隊-各1週)、及每週二13:30~16:30(國立臺灣交響樂團-各2週),詳如附檔。
  3. 若需調整時間請與另一組同學協調後,回覆嘉伶學姐或服務學習單位承辦人。
    註:若時間有問題,也可與原星期六執行同學換時間及地點後,回覆嘉伶學姐E-mail或分機7122。
  4. 服務學習完成後2週內,請同學回傳附件報告_學生1~3(請修改藍字內容)。

 

105學年度服務學習:報告_學生1報告_學生2報告_學生3105_1以文圖書館105_2國立交響樂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