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學生配合「臺中市雙十公車優惠新制」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實施,開放交通卡申請綁卡相關事宜
臺中市交通卡綁卡作業可上 臺中交通卡 https://idoor.taichung.gov.tw/網站
1.可先在上述網站上查填「線上申請」資料。
2.再到申請地點快速通關過卡即可綁定。
3.臺中市交通卡優惠申請表(含委託書)如附件4:可填妥後檢附相關資料委託他人辦理。
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通知
承辦人:劉美惠
分機號碼:4013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09年11月20日
發文字號:朝陽教(註)字第1090000408號
主旨:通告本校學生配合「臺中市雙十公車優惠新制」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實施,開放交通卡申請綁卡相關事宜。
說明:
一、依據臺中市政府「臺中市交通卡作業要點」辦理(附件1)。
二、優惠措施:持綁定的卡片搭乘公車於民國110年1月1日起可繼續享有10公里免費及超過10公里車資上限10元之優惠。
三、申請時間:民國109年12月1日起。
四、申請對象:臺中市市民及就讀本校之外縣市學生(含境外生)。
五、申請地點(附件2):
(一)平日8:00~17:00:可到陽明、新市政大樓、29區公所、戶政事務所申請綁卡作業。
(二)平日17:00~21:00及假日8:30~17:30:可到臺中市6處捷運車站及全市26處圖書館申請綁卡,假日再增加3處圖書館(新社、外埔、石岡)申請綁卡作業。
六、攜帶文件(附件3):
(一)臺中市市民:攜帶國民身分證及電子票證(如悠遊卡、一卡通、愛金卡、花博卡等),不建議使用本校悠遊卡學生證辦理綁卡,以免畢業或離校後須重新申請綁卡。
(二)就讀本校之外縣市學生(含境外生):攜帶國民身分證(境外生為護照正本)、電子票證及本校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正本。
(三)受委託人(須帶身分證正本)可依上述文件協助委託人辦理綁卡作業(無人數上限)。
七、申請流程:符合資格者須上網填寫申請表或到現場填寫紙本資料,攜帶上述應備證件及電子票證,前往申請地點辦理綁卡。
八、為使本校學生於110年1月1日起仍享有搭乘臺中市公車之優惠,請各系所通知所屬學生於指定時間及地點完成綁卡申請。
正本:本校各學院、系
副本:本處註冊組、進修教學組
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