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、所及請協助志趣不合之學生辦理轉系、所相關事宜
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書函
承辦人:吳佳儒
分機號碼:4016
受文者: 如正、副本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10月29日
發文字號:朝陽教(註)字第1130000336號
速別: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隨文
主旨:本校學生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、所及請協助志趣不合之學生辦理轉系、所相關事宜,請查照辦理。
說明:
一、學生申請時間:自民國113年11月25日(星期一)至11月29日(星期五)。
二、各系如辦理轉系(所)考試,請公告考試有關事項;並告知欲轉系學生須依規定於公告之考試日期、時間及地點,準時前往應試。
三、自111學年度起轉系、所申請至多以兩系、所為限,並提出擬轉入系、所之志願序,且一經填妥志願送交轉入系、所後,即不得再行更改。如同時經兩系、所同意轉入,依其轉系、所申請表之志願系、所順序錄取。
四、請各系於民國113年12月27日(星期五)前將學生轉系、所申請表擲回本處註冊組,並回傳「轉系、所申請名單」電子檔(格式如附件)mail至註冊組承辦人員信箱:日間部學生mail至t5240444@cyut.edu.tw / 進修部學生mail至peiyin0102@cyut.edu.tw。
正本:本校各系
副本:本處註冊組
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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