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、所及請協助志趣不合之學生辦理轉系、所相關事宜

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 書函

承辦人:吳佳儒

分機號碼:4016

受文者: 如正、副本
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1029

發文字號:朝陽教()字第1130000336

速別:
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
附件:隨文 

主旨:本校學生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轉系、所及請協助志趣不合之學生辦理轉系、所相關事宜,請查照辦理。

說明:

一、學生申請時間:自民國1131125日(星期一)至1129日(星期五)

二、各系如辦理轉系(所)考試,請公告考試有關事項;並告知欲轉系學生須依規定於公告之考試日期、時間及地點,準時前往應試。

三、自111學年度起轉系、所申請至多以兩系、所為限,並提出擬轉入系、所之志願序,且一經填妥志願送交轉入系、所後,即不得再行更改。如同時經兩系、所同意轉入,依其轉系、所申請表之志願系、所順序錄取。

四、請各系於民國1131227(星期五)將學生轉系、所申請表擲回本處註冊組,並回傳「轉系、所申請名單」電子檔(格式如附件)mail至註冊組承辦人員信箱:日間部學生mailt5240444@cyut.edu.tw / 進修部學生mailpeiyin0102@cyut.edu.tw

正本:本校各系

副本:本處註冊組

朝陽科技大學教務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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